各相关互联网企业:
2019年,河南省互联网协会组织开展了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强和最具潜力10强的评价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认可,成为全国了解河南省优秀互联网企业发展状况及行业评价河南省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渠道。
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持续快速发展,“新基建”为互联网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难得机遇。为加强对新形势下河南省互联网行业发展的研究,树立全省互联网行业发展标杆,促进全省互联网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的指导下,河南省互联网协会将开展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强和最具潜力10强的评价工作。同时,对5G应用创新企业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突出贡献的互联网企业进行评价。
本次“10+10”强企业评价工作仍将沿用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方式进行,秉承“公开、透明、公正”的工作准则,由企业自愿申报,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一)本次评价将评出“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强”,主要从规模、盈利、创新、成长性、影响力、社会责任等维度评价。
(二)本次评价将评出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最具潜力10强”,主要从收入增速、利润、专利、著作权和创新模式等维度评价。
(三)为助力我省以5G、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互联网发展,本次评价将评出“2020年河南省5G应用创新企业”若干名。
(四)为反映互联网企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贡献,本次评价将评出“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互联网企业”若干名。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10+10”强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法律法规或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收入主要通过互联网业务实现;
3.工商注册地位于河南省;
4.必须依法经营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5G应用创新企业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互联网企业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2、3、4。
三、需提供的信息
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及专项评价申报材料及要求见附件1。
(一)申报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5G应用创新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互联网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
2. 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申报承诺书(附件4)。
3.申报企业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
4.申报企业其他证明或说明材料。
(二)申报5G应用创新企业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突出贡献的互联网企业:
1.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报送“5G应用创新申报材料”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申报材料”。
2.申报表(附件2)中信息的完整性对开展评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建议尽量填写完整。除企业基本信息外,如果申报企业认为申报表中的某些内容与评价5G应用创新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无关,可以不填。
如发现申报信息中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本年度和未来两年申报资格并进行公示。
四、保密承诺
河南省互联网协会郑重承诺:在本次工作中,将严格控制原始数据的知悉范围,确保数据仅用于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及专项评价和报告撰写工作。除了榜单和报告发布需要披露的有关数据外,其他数据均会严格保密。
五、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
请按照以下步骤申报:
(1)河南省互联网协会网站(http://www.haisc.org.cn)下载《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强和最具潜力10强申报表》的doc格式版本;
(2)填写申报表(附件2),填表时请注意按《填报说明》(附件3)的要求填写;
(3)打印填好的承诺书(附件4),请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公司盖章,打印申报表、附页、各项证明和说明材料并骑缝加盖公章;
(4)将填写完成的申报表(doc格式),以及承诺书、申报表、申报表附页及各项证明和说明材料等文件盖章版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同时发送到下方指定联系邮箱(邮件主题请按格式“XXX企业申报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强和最具潜力10强”填写),以完成申报(联系方式附后)。
(5)申报5G应用创新企业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突出贡献的互联网企业,将专项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同时报送。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六、评价结果发布
评价结果计划于2020年11月份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河南省互联网行业良好形象的树立,需要广大互联网企业的共同参与;河南省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广大互联网企业的共同努力。感谢各企业的参与支持与配合!
融坚、杜超(河南省互联网协会)
0371-65795531 邮箱:hnshlw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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